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往來絲路


對於進入嘉峪關的外國商人,當地官員按照有關規定,將其分為"起送"貢使與"存留"貢使兩類。其中起送者只是某一使團中的極少數人。一般而言,起送使臣只佔該使團人數的十分之一,最多不超過十分之二三。《明史哈烈傳》載:"祖宗故事,惟哈密每年一貢,貢三百人,送十一人赴京,余留關內,有司供給。他若哈烈、哈三、土魯番、天方、撒馬兒罕諸國,道經哈密者,或三年、五年一貢,止送三五十人。"相比之下,他們是貢使中的幸運者。他們在前往北京的途中,"舒適安歇而不缺乏任何東西","到處都設備齊全,在往返途中都一樣,任何時候都有同樣的排場"(《絲綢之路》第179頁)。他們代表所在國國王,並隨身攜帶部分侍從,通過肅州(今酒泉)、甘州(今張掖)、涼州(今武威)、莊浪、蘭州、平涼、西安、潼關、臨清等地而至北京,須在春節之前到達,利用新年之際覲見皇帝。他們每到一地,當地官員都要組織一次出色的盛會,歡迎他們的到來。同時,起送使臣可以在所經過的城鎮和短暫的遊覽,但不得從事交易。他們的大部分行李存在甘州等地,只攜帶一部分優質商品前往北京。在由驛遞運至北京後,一部分貢獻于皇帝,另一部分允許在北京市場上出售,並可獲得皇帝的優厚賞賜,以體現明朝在朝貢貿易中所奉行的"厚往薄來"原則。明朝將起送使臣分為五等,分別給予不同的賞賜。據葡萄牙人曾德昭所著《大中國志》載:"這些撒拉遜人告訴我,他們獻給皇帝的禮物,在他們本國不過值7000克朗,但皇帝為他們使團旅行而賞賜他們的不少於50000克朗價值,頗有贏余。"在覲見完畢後,起送使臣由原路返回。